一个月前,本人在某电视剧行业论坛上的一次发言,居然引起业内轩然大波,各路媒体甚至衍生出诸如“不请编剧”这样耸人听闻的标题。鉴于日常工作忙碌,无暇一一作出回应,值此羊年即逝,猴年降临之际,本人深感有些话一定要说清楚。
首先,所谓“不请编剧”完全是个伪命题。当时和嘉宾们讨论的背景,是说一个我们正在开发的电影项目,因为该项目改编自一个具有超级IP属性的网络游戏(很多好莱坞大片同样改编自超级游戏,国内成功的电视剧《古剑奇谭》系列亦然),而游戏的玩家都是85后、90后的年轻人,他们对游戏原作的读解需要尊重,哪些故事情节和人物关系是游戏玩家最喜欢的要素?专业编剧自然视为畏途,因此,从尊重原作的前提出发,请那些游戏玩家、贴吧吧主和粉丝们先提炼出核心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命运,再请专业编剧来写电影剧本,这本来就无可厚非,因为好莱坞的电影同行一直在这么做。论坛上有嘉宾当场还问我是哪部电影?出于商业秘密的考虑,我没有说出这部待开发作品的名字,只说电影剧本的产业链分为前端和后端,专业编剧在这类题材电影的改编中主要做后端。
于是,一部单独的、特殊类型的电影改编模式,就被放大成所有的电影项目“不请编剧”、“不和专业编剧合作”,如此以点带面、以偏概全的误读令人匪夷所思!其时,本人加盟阿里影业尚不足两月,至今依然记得加盟阿里影业的第一次制片会上,我反复向同事们强调过两件事:第一,要对所有我们请来的编剧和导演保持绝对尊重;第二,秉承阿里巴巴集团的良好传统,无条件为我们所有的客户做好服务。
言犹在耳,矢志难忘!
第二,关于IP之争。此次论坛以后在全国范围引起业内广泛讨论的主题就是IP,本人俨然被众多媒体描摹成“IP派”代表人物,并直接与所谓“原创派”编剧进行对立,确实超乎我的想象。
在给IP定义之前,我绝不认同简单地将IP等同于网络小说,否则,那绝对是对一个时代的严重误读。记得当时我在论坛上说过:IP除了包括网络小说之外,至少还应该包括优秀的舞台剧、一款超级游戏、一部超级漫画作品,甚至是一首大众耳熟能详的歌曲,这些类型改编为成功电影的例子比比皆是,无需赘述。
IP究竟是什么?英语直译的“知识版权”显然不足以涵盖它的所有要义。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快速传播信息的今天,IP应该是“信息传播的有效到达”,信息传播如果只局限在小圈子、如果无法有效到达广大受众的神经中枢,那么这个信息的IP属性就要大打折扣,属于弱IP属性,自然就失去了群众基础。
从信息传播有效到达的角度来说,所有的超级明星、名导演,甚至一些顶级名编剧都是超级IP(或者说具有超强的IP属性),因为他(她)这个人物和作品的信息已经有效到达了绝大多数受众的大脑之中,每年成功的经典电影自不必说,这些年来深入人心的电视剧如《渴望》、《亮剑》、《激情燃烧的岁月》、《潜伏》、《北平无战事》等等家喻户晓的作品及其创作者,本身就属于超级IP的范畴。四大古典名著、《聊斋》的超强IP属性历经数百年而不衰,即使当代的金庸小说、古龙小说、琼瑶小说、严歌苓小说,乃至八十年代以来的各派文学艺术大家的作品,无疑不是以其独特的超强IP属性而成为影视作品改编的宠儿,说白了,是人家的信息传播有效到达了我们大多数人的脑子里,这就是超级IP属性。
说句题外话,一年前琼瑶女士起诉于正抄袭侵权案,本人也是参加联署支持的139位大陆编剧之一,对于作家原创的尊重属于最起码的价值观,本人也是编剧出身,深知剧本创作是影视剧的核心内容,这种所谓“不请编剧”的奇谈怪论,自然只是无厘头的一时恶意误读和断章取义,清者自清。
王阳明有言:“以言语谤人,其谤浅”。客观、理性是媒体的天职,本人无意自我炒作,如果有人还是愿意选择文革式的暴民哲学、或者非理性的选边站队,那一定不是讨论问题的最佳方式。
雾霾终会散去。羊年岁末,寒气袭人,于严冬之夜,感谢那些支持或反对本人观点的各界朋友们!君子和而不同,如果能够以一场讨论来深入挖掘事物的本质,能够促进中国电影事业更加繁荣发展、更加多样化地兼容并蓄,应该是所有人的希望和慰籍。
祝福大家猴年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