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全国两会已经开始,马化腾的提案再次引起广泛关注。
今晚(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就两会提案接受了媒体的采访,《首席娱乐官》在现场为您发来热腾腾的新鲜报道!(小马哥的完整提案以及现场总结发言附在文末)
马化腾在2015年全国两会带来有关“互联网+”的建议之后,第二天就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看到了“互联网+”这个字眼。“互联网+”在去年一年也称为了超常火热的一个词,今年,马化腾首次将“IP”和“泛娱乐”提到了两会提案上,提到了数字内容产业繁荣背后面临的问题,包括盗版严重,产量高质量低等问题。
在今晚的答记者问的环节,马化腾提到了在2016年腾讯的战略方向会做出一些调整,“我们更多是从原来的业务内缩型的变得更加开放,我们只做一些核心的业务,周边的业务希望通过合作伙伴(不管有投资也好、没有投资也好)形成互助互利的生态,这是我们过去摸索多年的总结,应该也碰过壁,也不是一开始就想通的,也是撞过、试过,不是一开始就行,还是得依靠生态,你才能够找准自己的定位,我想这个也是经验教训、也是后来能够在整个业界当中找到一个新的方向。”
其实这一点从腾讯在2015年的一些动作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由于阅文集团(腾讯文学)中已有大量的IP,之前腾讯开发的一直是自己的文学作品,而在腾讯影业成立的发布会上,腾讯影业和万达院线宣布了“腾讯互动影城计划”的战略合作,还和传奇影业(Legendary Pictures)以及郭敬明达成合作,将对《魔兽世界》和《爵迹》两款电影IP进行外部合作探索,这是腾讯之前很少见的。
更值得一提的是,腾讯通过与南派三叔《勇者大冒险》的合作,首次尝试明星IP在泛娱乐全产业链的打造模式,和传统IP单线改编不同,《勇者大冒险》以南派三叔构建的全球冒险世界观为线索,开始尝试从零开始、从始端出发,构建文学、游戏、动漫、影视等IP源头互动的全新模式。这样就可以统一一部IP在泛娱乐衍生上的价值观以及高标准,腾讯公司副总裁程武曾透露,假如说腾讯互娱通过跟南派三叔的合作有更大的企图,那就是做“中国的漫威”。
“泛娱乐”的概念最早由由腾讯公司副总裁程武于2011年提出,意在“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多领域共生,打造明星IP的粉丝经济”。后来慢慢被其他各大公司作为战略推进,“泛娱乐”在2015年被业界公认为“互联网发展八大趋势之一”。2015年9月腾讯影业正式宣布成立,继腾讯游戏、腾讯动漫、阅文集团之后,腾讯互娱的泛娱乐矩阵终于完成了“四缺一”的补全。
腾讯CEO马化腾说,“腾讯只做两件事:第一,是基于我们的社交平台,连接一切;第二,是数字内容产业”。“泛娱乐”自然是属于后者“数字娱乐内容”范畴。
在各大细分领域的布局完成基本扎实的连接后,腾讯通过试错终于决定从“内缩型变得更加开放”,这对于整个娱乐市场而言,或将产生更多的想象空间,对于资本而言也将迎来更多的运作方向。
以下为《首席娱乐官》独家整理的QA环节:
IP泛娱乐的挑战和机遇
记者:您在提案中也提到了现在以IP为轴心的泛娱乐趋势,相比之下国外的泛娱乐似乎发展得更加成熟,比如说漫威的超级英雄系列,我们在国内也注意到现在以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进军文化产业非常明显,在您看来中国的互联网+文化产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分别是什么?
马化腾:泛娱乐化也是我们内容产业的一个方向,所谓的IP就是一鸡多吃,一个IP有各种炒法,大家知道知识产权、IP一个点子一般是写出来或者画出来的(小说和动漫),国外现在这几个可以拍电影的英雄,很多都是漫画画出来的英雄人物。但是国内可能是小说比较多,大家看到这些影视剧、电影很多是小说。动漫还不够发达,但是我们现在觉得其实越来越开始融合了,从动漫文学开始走向影视剧、电影甚至到游戏,甚至再细分一点什么舞台剧、表演等等都是一脉相承。
过去是割裂的(包括我们现在控股的文学网站),有很多好的IP其实过去也不知道价钱(100多万很便宜就贱卖掉了)现在发现原来这么流行的影视剧当年是我们这边出去的,但是看到这么多年一发展,它的价值终于体现了。
所以说我们现在开始,我们如何系统性地综合开发这些知识产权,这就摆在我们面前了,我们觉得这一定是大势所趋,目前在国内最有条件做好的也应该就是我们,所以我们现在是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去思考如何将IP泛娱乐化和多角度开发,我觉得这个是非常有意思的。
但是我觉得也不要为开发而开发,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因为有些IP是很大部头的,才值得这么做,如果中等的你贸然去多种开发,其实不一定有效果,这个还在摸索。
记者:你们在知识产权方面比较看中的领域是什么?
马化腾:我们目前刚才讲的这几大领域(游戏、影视、音乐、文学、动漫等等),目前游戏是比较强的,在全球目前排第一。影视是竞争很激烈的,在中国也是BAT加上乐视、搜狐等等,有四五家还在激烈地竞争,音乐也是好几家在竞争,而且也正在开始正版化,文学的正版化还没有开始,但市场和潜力刚才讲到了,IP的源头是文学和动漫,所以我们应该很重视,但是它应该也不是独立发展,它应该还是泛娱乐、多角度来去开发的。
所以我们对海外好的IP其实是也非常有兴趣,能够跟海外的这些好的IP的公司去合作,因为我始终认为一个国家发展它的文化产业一定是逐渐蓬勃壮大的,IP很多的时候是不可再生资源,不是说简单用资金就可以复制的。大家看电影、看影视剧,越来越感受到(包括美国的电影),来来去去都是老的IP不断地拍续集,因为一个影视剧可能几亿美金、几亿人民币投入之后,你会看它的成功概率的时候,是老的IP、可靠的IP成功率更高,新的IP也不断地冒出来,但是风险会高。所以它蕴含的价值还是相当大的,而且这个IP还可以不断地升华做,这是大家很值得思考的。
记者:我们看到中国电影市场现在非常地火爆,2015年中国电影市场票房是400亿元,《美人鱼》也突破了30亿的票房,我们看到腾讯的文学有很多好的IP,腾讯有自己的视频平台,但是我们看到乐视影业和阿里影业都有很多好的电影作品,腾讯有自己的腾讯影业,腾讯影业下一步有什么样的动作,您怎么看待中国的电影市场。
马化腾:我们成立影业公司的角度跟大家不太一样,我们有两个(腾讯影业、企鹅影业),其实不成立影业公司也可以做,就参与投资,比如说一些电影里面我们可能会参股(5个点、10个点、15个点这样的),过去没有成立影业公司也在做,现在只是把它归拢放在这里面一起。这是一个参与。
因为我们从社交媒体平台,包括视频的分发,我们是有很多的能够包括宣传、发行方面是可以被开发者看重的,所以说这方面是有一个战略价值,所以说在很多领域可以看到我们的名字也放到里面去了,就是参与投资,这是一块儿。
另外一块儿是刚才讲到IP运作有关,就是说如何把我们包括在文学、动漫的一些IP用泛娱乐化的角度来去做影视,这个角度就不一样了,这是从泛娱乐的角度来怎么吃IP的这个餐。所以说这个角度里面,我们会跟其他家合作做这个局,所以说这两家的影业公司,在我们内部也是分属不同的事业部群,一个是OMG(网络媒体),一个是IEG(互动娱乐),就是我们游戏的事业部群,是他们各自分工有所不同。
但是总地来说我们的原则还是开放平台,而不是说直接跟其他影视公司竞争,我们更多地还是合作,只是说用同行的面目跟大家一起合作,我觉得这个会比较自然一点。
未来会不会收购传统媒体?
记者:因为你们也入股一些传统的媒体,阿里也收购了一些纸媒,比如说香港的一些报纸,在这方面你有没有一些想法,比如说将来也会不会做一些传统媒体的收购。
马化腾:至于像对传统纸煤,我们其实以前也做了一些投资,但是我觉得更多的还是合作,包括我们腾讯网在各地的地方站,我们都是跟当地的报业集团做的合作,就是所谓的大网系列,都是跟当地的报业合作,都是迅速成为当地最受欢迎的网络媒体,所以说已经有相当多的跟传统媒体合作的经验。
腾讯会有哪些VR应用场景
记者:全球瞩目的谷歌对阵李世石的人机大战,你更看好人还是机器;对于像头盔、虚拟交互、人工智能这些新的技术未来,您关注哪些点?
马化腾:终于问到一个比较未来的东西了。
的确这是一个热点,人工智能不管是在自动驾驶也好,包括现在很热的从围棋的角度来说,人机大战。因为大家都知道说围棋是所有的棋类里面,你如果用穷举法来算,是宇宙中所有的原子来计数都算不完的,因为它是多少次方,一个极高的数量,所以必须要用推理的方式才有可能战胜人脑,用过去象棋的方式完全硬推的话,你计算能够再高也没有办法做。
所以这方面是给大家一个相当大的震撼(给业界包括我们公司内的同事)争相传阅,然后都非常蠢蠢欲动,说他们也想做点儿这样的事情,这个是给沉寂多年的人工智能(人工智能从我刚入行大学毕业就开始看这方面的东西)确实是有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变化,我们做这一行的人也是感到很激动。
包括VR、AR(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也是非常热,看到国际的几个巨头,包括Facebook收购了Oculus等等这些东西都很多,我们今年也看到,2016年很多的人说是一个VR元年,看到很多的厂商有动作了,而且产品也开始出来了,不管分辨率、感应速度、眩晕、分辨率不高等等问题都逐渐解决了,剩下的就是内容和产品(上面跑什么内容),就跟手机一样,你有了硬件以后上面跑什么服务和内容,那是很重要的。
所以说腾讯作为在游戏和影视,包括像体育直播、音乐会等等,我们可以看到腾讯有最广泛的VR应用场景,因此我们的态度是说,我们是鼓励和支持各家的硬件厂商进行VR的合作,我们作为服务提供商和聚合者,我们希望能够提出一些标准,我们从用户的角度和厂商进行充分地合作,我们希望站在这个角度。甚至不排除我们是跟一些厂商,希望能够在早期的过程中,能够走得更紧密结合,能够把它推动得更好。目前是希望能够让大家看到真正未来的VR体验是怎么样的,我们希望能打造出一些样本,我相信未来两三年,应该会逐渐成熟。
这里面还有很多包括基础设施、网络带宽的要求会高很多,比如说360度,虽然说你现在看这个地方清晰、其他的地方模糊,但是这个对带宽的要求来说,又是两只眼睛、又是立体的,可能会比你传统的传输是8倍、10倍,如果清晰度更高的话,对带宽的要求,现在5G可能都不太够了。
回应微信收费:微信支付成本一个月超3亿
记者:前段时间微信把红包做了提现收费的设置(千分之一的手续费),各大银行现在在跨行转帐之间是免费的,我想问一下你们提现收费的初衷是什么,目前各大银行的免费转帐对你们会不会有一些影响。
马化腾:其实大家不知道,银行的钱离开他的体系,进入到第三方支付的帐户,其实都是要收费,转账的手续费大约在千分之一左右,进来之后如果再回去,目前大部分银行是不收费的(就是你进银行的钱不收费),有部分银行还会收一点,但是回去的钱没有转出的那么多,主要是出来的钱,对于银行来说,就是说钱离开,第二个是银行的接口要提供技术服务,还要有对接的成本,所以银行要收费,这个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至于银行之间的转帐,过去大家用过网银都知道是有收费的,但是现在开始有些已经免了,或者他给超级用户、网银免费,但是他原来是有收费的。包括也有一些手续费50元封顶等等,这是目前的机制。
我们现在第三方支付(包括我们、包括友商),我们不是用银行间的结算角度,所以银行快捷支付到第三方支付都是有千分之一的成本在里面的,这样的话问题就来了,用户如果只是用第三方支付去消费的时候,其实到商户消费的时候通常商户会给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手续费,不同的行业是不同的类别,这部分问题不大。
但是如果是转帐就不同了,转帐基本上可能是经过第三方帐户,一进一出就又回去了,停留的时间连一天都不到,这样的话一进一出你就要承担千分之一的成本,这个数字哪一家都受不了,我们这个数字在近期涨太快了,我们原来也没有预计到这么受用户欢迎(包括红包、包括转帐),如果需要进银行帐号会很不方便,大家都只知道点人转钱就行了。
这个方便了带来的代价就是成本很高,我跟大家坦白,这个成本现在一个月超过3亿,有很多人说你的钱不是有利息吗?我都算了,利息的收益不到成本的十分之一,算进去这个成本1月份超过3亿,而且最恐怖的是还在高速增长,这个东西我们就没办法了。
我们做一个通道一进一出,却要承担这个千分之一,确实是很不科学。当然我没跟银行说,我说我的钱还回去呢,一进一回能不能抵扣,就像现在运营商一样流量的入出还可以抵扣,你只算净流出收费行不行,我们也希望是这样,目前来说银行还没有同意照类似的情况来做,如果同意的话这个东西我们肯定可以把成本降低,也是透明的,让消费者有这个优惠。
这个事儿也是一个过程,就像我们讲的互联网+金融之后,有很多新的情况大家可以看到,有时候传统企业和管理,他会有一个摇摆的过程(包括微信跟运营商,原来也是担心冲突,最后发现是鱼和水的关系,大家其实是互利的),我相信互联网企业和银行未来也会看到其实是一个鱼水关系的问题,正因为我们有一些发展,我们有一些新业态,其实还帮助银行在新形态下更好地发展,目前来说大家会有一种担心,你再走两步会不会把我吃掉了(会有这种担忧),但是我觉得随着时间的发展,大家会看到越来越正面的一些情况。
附:2016两会马化腾提案
《关于以创新为驱动,促进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快速进步,与文化创意产业深度融合,正在逐步改变内容创作、传播和消费的模式,包括网络文学、网络游戏、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视频在内的数字内容产业之于文化产业乃至国民经济的重要性逐步凸显,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更是将发展数字内容产业作为一项重要战略。
一、我国数字内容产业近年来取得长足发展
我国数字内容产业起步较晚但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15年12月,我国已有网络游戏用户3.91亿、网络文学用户2.97亿、网络视频用户5.04亿、网络音乐用户5.01亿,这样一个庞大的用户基础也催生了一个规模达数千亿、与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紧密联系的产业链。
进入21世纪后,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带动了以移动终端为载体的数字内容产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以网络文学为例,依托优质原创内容和IP(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强大的辐射能力和产业整合能力,衍生出小到周边商品、大到影视剧和网络游戏等作品,其巨大的商业潜力和社会价值正在不断显现。基于IP所蕴含的文化元素与品牌影响力,以优质IP为轴心、多种互动娱乐内容形态协同发展的“泛娱乐”趋势日趋明显,一些精品IP甚至还突破了国别和文化的界限输出到韩国、东南亚等地,成为令人深思的文化现象。
我国数字内容产业从整体上保持了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得益于国家文化领域政策的积极推进。“十一五”规划中就明确将数字内容产业列入国家支柱性产业,在“十二五”规划及《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中央政策文件中多次提到要加快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在这样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借助外部技术的引进和基于本土文化的产品及内容创新重塑产业链,发行渠道的去中心化、消费环节的个性化、作者和受众的即时互动等新特征不断涌现,未来在原创领域还将有更多精品产生,这将是我国文化产业振兴的重大机遇。
二、我国数字内容产业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
在为我国数字内容产业所取得的成绩感到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们必须正视始终伴随产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面对国际数字内容产业风起云涌的发展态势,“打击网络盗版”、“释放创新活力”、“优化监管政策”将成为“十三五”时期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核心诉求,也是产业发展必须要逾越的难关。
(一)网络盗版仍然是产业挥之不去的“阴霾”,极大地制约了数字内容产业生态良性发展。
打击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已经连续开展11年,但在当前的网络环境和用户认知水平下,对于以网络为主要传播渠道的数字内容产品而言,盗版侵权仍然是严重威胁其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以网络文学为例,新型网络侵权盗版技术和手段不断变异,P2P、移动聚合阅读APP、搜索链接、网络云盘等新型侵权场景使版权方以及正版网站更加难以有效控制内容传播,也使执法监管的难度和成本不断提升。此外,正版化运营的成本逐年提高、维权投入不断加大,很多企业已经不堪重负。反观侵权损害的法定赔偿标准则明显偏低,权利人的损失难以得到有效补偿。数据显示,2014年盗版网络文学使PC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43.2亿元,移动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34.5亿元,衍生产品产值损失21.8亿元,行业损失近100亿元,而单部作品法院若适用法定赔偿规则,赔偿数额一般不会高于50万元。
(二)数字内容产业仍然处于重产量、轻质量的阶段,专业及非专业群体和个体的创新能力尚未得到充分释放。
数字内容产业具有高创新性特征,然而目前在内容创意、产品体验创新及市场创新等方面尚存短板。比如,内容上原创能力不足、同质化现象突出、缺乏共同打造精品IP的协作意识,产品上制作技术和理念存在模仿、忽视用户体验等等。上述问题的存在又使得我们在市场创新方面捉襟见肘,版权输出不足,尤其是网络文学的版权输出规模偏小,产业的软实力尚未完全体现。更为严重的是,版权保护的不完善不但导致了侵权盗版猖獗、版权价值不能有效实现,还直接打击了创作和创新的积极性,长远看非常不利于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政府的监管与审批政策尚有优化空间,相关立法工作需要提速。
针对数字内容产业的不同细分行业,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不同的监管与审批政策,重点支持国内企业的发展,在产业发展初期营造了较好的发展环境。然而随着产业不断壮大和融合性发展,出现了管理职能交叉的现象,此外一些部门对线下和线上内容创作、出版发行、把控审核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和执法尺度有待统一,在审批流程方面也有待进一步优化,如不能够真正为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审批减负,客观上会限制产业发展。
三、促进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建议
我们欣喜地看到,“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再一次关注了数字内容产业,我们也期待数字内容产业迎来发展的“黄金期”。在“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营造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有利环境,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要完善管理体系,为数字内容产业创新营造适度宽松的政策环境。
建议政府继续深化部际联动与沟通机制,由于数字内容产业涵盖多种产品形态,涉及不同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需多个部门的配合和协调,要尽量避免“抢着管”或“都不管”的现象发生。在内容审查等方面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原则,实施“底线监管”,在不违反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对于线下和线上的内容创作实行同等待遇,减少审批流程,激发大众的创作热情。
(二)加强版权保护,加大打击利用各种新兴技术手段侵权盗版的力度。
建议立法层面,抓紧推进出台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及其配套制度,尽快制定针对网络文学的管理办法、措施和发展规划,鼓励原创;行政监管及执法层面,深入推进开展“剑网”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数字出版内容的版权保护,严厉打击利用P2P、聚合阅读APP、搜索引擎以及网盘技术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强化对正版付费的引导、管理和扶持,联手文学网站共建正版文学版权保护数据库,设置盗版网站黑名单,推动建立良好的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司法层面,适当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加大司法临时禁令的适用力度,针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此外,建议将侵权盗版行为的处罚优先引入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让侵权人的劣迹无处遁形。
(三)加大政策支持,鼓励优质原创内容创作和产业创新。
建议政府尽快完善鼓励和扶持优秀原创的政策,对重点企业和优秀原创作品进行政策倾斜或资金补助,培植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创新能力的数字内容企业和精品IP。充分发挥众创空间、网络开放平台、产业基地和创意园区的资源优势,为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提供低成本甚至免费的资源支持,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各环节的集聚,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完善原创人才培养体系,依托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人才技术培训,研究制定资格认定、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为行业繁荣持续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保障。借助“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充分利用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等平台,帮助和引导优秀数字内容作品走向海外。
(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推动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企业自审自治。
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建立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相互协调机制,简化政府审批流程,将部分审查备案工作和权力逐步下放给行业协会和企业,政府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后续监管。健全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制定数字内容产业的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实现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引导企业自治、保障公平竞争。
马化腾今晚答记者问发言:
开完两会,我们也会有全年的财报的发布(在香港),很多数字还没办法现在说,所以更多的是一些概要性的问题跟大家做一些交流,具体的财务数据没办法说,请大家谅解。
这次的两会有五个提案:
提案一:还是延续去年这个时候,大家应该还有印象,记得我们在两会之前提了说希望“互联网+”成为国家的行动计划,我们也是非常有幸,因为第二天,很神奇地,我们就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看到了“互联网+”这个字眼。“互联网+”在去年一年也是非常热的一个词儿,我们看到各行各业都拥抱“互联网+”的趋势。我在过去一年,也在十几个省的不同的场合,介绍这方面的一些体会、一些感想,收获很大,包括我们推动各省市政府的城市服务,跟互联网的结合方面也取得了非常多的成果,今天没有时间展开,今年的提案我希望能够把“互联网+”能够更加深入、深化去落实,提一些提案、建议。
提案二:和“互联网+”也有一些关系,但是更加深入到一些具体的领域,可能也是非常热点的,叫分享经济。分享经济在国家层面上也开始越来越重视,包括在国际上也开始对分享经济,不管是在交通还是住房,甚至像停车场这样一些服务行业,如何把闲置的社会资源,用移动互联网这种高效的方式,也是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这样一种思路,把潜在的生产力挖掘出来,这是非常符合目前的形势,也是很有效。
但是确实也受到一些很大的制约,就是包括传统行业的一些管理概念,怎么样能够去推动它的一些改革、变化。大家都知道在交通领域其实有很多的争议,也希望在管理方面应该有更多的创新思路。所以在提案里面也提到了这一点。
提案三:安全领域。去年习总书记在9月份访美,我们互联网产业的同仁们也有幸一起去美国和同行交流,在会上总书记特别强调互联网的网络安全、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也在前不久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特别强调互联网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从我们一线从业者的角度,除了信息安全以外,我们可能还看到更多的是像电信和网络诈骗,每个人都有接过这样的电话,或者是不同程度看到身边的人遇到这样的问题,还是非常严重的,也包括一些所谓的黑产(黄赌毒枪等等),他们甚至也“互联网+”,也充分地用互联网的先进工具来从事犯罪行为,所以如何在这种新形态下加强管理也是迫在眉睫的。我们也希望能够结合运营商、银行、也包括我们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后台数据,把这些大数据整合出来,能够更有效地打击这些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电信诈骗。
我们在过去一年,其实和运营商做了一些合作案例,效果非常明显,比如说深圳联通我们做了一个合作,帮助深圳联通在当地的诈骗数量和占比急剧地下降(下降到个位数),效果非常明显。所以我们现在也在积极推动和运营商的总部、甚至跟银行,在公安部的牵头下能够把它落实,我们也希望在这里面出一份力儿。还有包括伪基站等等这些新的东西也需要我们的关注。
提案四:医疗方面。大家今天早晨看到的稿子里面也会看到一些摘要,这个实际上来源于我们在过去这一两年,开始更多地关注像“互联网+”医疗领域的投入、投资,以及提供连接的这种基础设施,让周边的合作伙伴在本地或者本行业里面去探索,如何和互联网衔接。我们发现医院、医疗、健康领域和互联网衔接越来越普遍,但是明显地看到很多的弊端,医院、病人、医生这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尤其在中国医疗还没有完全放开,虽然一直在推动,这里面的一些条件和国际是很不一样的,所以说前景很好、难度很大。我们投的很多互联网医疗公司,都看到他们在这三者关系当中的某一个角度切入,还没有办法完全面串起来的。
所以我们看这个水非常深,因此我们呼吁从国家的角度推动更多的,包括医生的多点执业、包括医药的分离、包括病例信息的共享……这些都没有打通,其实很不合理,也是滋生很多问题。这些我相信可以用信息手段,从做技术的角度来说,其实都不难解决,关键还是制度、理念还有很多的历史问题如何逐步清理等方面,这是相当有意义,这是每个人都可以感受到的一个垂直领域。
提案五:数字内容产业,跟我们自身有关,我们也希望能够提及。大家都知道腾讯现在整个产业会从原来八爪鱼式地什么都做,到这几年进行了转变,变成了以通讯社交为核心,以及内容产业和金融,我们内部叫做两个半,也即一个平台、一个内容、半个金融。
我们对内容特别关注,大家都知道中国互联网产业从网络游戏开始慢慢从单机版变成网络版,解决了盗版问题以外,我们看到视频是非常热,现在几家都在激烈竞争蓬勃发展,我们看到今年的很多影视剧都是大破纪录,成长非常快,这是有赖于我们过去这三年影视的正版化,越来越健康。
我们看到去年一整年花了很多力量在走音乐正版化,同时也带动我们的合作伙伴不断地推动音乐正版化。开始的时候有些合作伙伴还是不情不愿,经常把盗版的下了又上去了(总是有一个博弈),幸好国家版权局这方面还是非常给力,在这方面推动得非常好。今年我们的重点是文学,目前文学还是很多的盗版问题没有解决,这也是我们2016年的一个重点。
动漫方面,我们去年也做了很多,动漫目前还没有完全正版化,现在也正在努力。
所以说内容产业,知识产权方面是非常复杂的,但是也是要一步步来,也不可能一次到位,所以我们希望也跟我们的同行们能够互相支持、共同努力。
大概就是这几个领域的提案,可能有些内容可以在等一下的提问里有更多的交流。
总地来说刚才已经提到了,腾讯的战略方向做了一些调整,我们更多是从原来的业务内缩型的变得更加开放,我们只做一些核心的业务,周边的业务希望通过合作伙伴(不管有投资也好、没有投资也好)形成互助互利的生态,这是我们过去摸索多年的总结,应该也碰过壁,也不是一开始就想通的,也是撞过、试过,不是一开始就行,还是得依靠生态,你才能够找准自己的定位,我想这个也是经验教训、也是后来能够在整个业界当中找到一个新的方向。
所以应该说整个的路会走得越来越宽,我们看到去年有业界几大并购,超百亿美金级别的并购,包括滴滴快的、58赶集、美团大众点评、携程和去哪儿。这几大并购很多都是O2O或者是服务行业里面的,我们看到这四家里面有三家是我们参与和推动的,最后一家是百度为主,但是我们也是有一个亲戚关系,大家都知道我们跟携程有共同投资艺龙和同程,所以这个生态还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个生态的关系。今年业界还有很多垂直领域的东西也会出现洗牌,中间有竞合的关系,我们也期待整个业界能够有更加健康的发展。